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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23 10:51:26  浏览次数:959

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通知

 根据《园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以及《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意见》(苏园工〔2018〕71号)和《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操作细则》(苏园劳保〔2020〕58号)文件精神,将于2020年09月30日至10月25日在全区围内开展“金鸡湖工匠”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选拔范围

“金鸡湖工匠”是指苏州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领军型人才。

 

二、申报条件

1.“金鸡湖工匠”每年评选一次,已入选“金鸡湖工匠”的不能重复申报,“金鸡湖工匠”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突出个人业绩和贡献。

2.申报人员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以上技术技能水平(含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

3.申报前三年内到园区就业且在园区正常缴纳社保(在2017年1月1日后到园区就业并在园区正常缴纳社保)。

4.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省级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等省级以上荣誉和奖励;获得时代工匠以及姑苏高技能领军引进人才或同类层次地市级技能类荣誉和奖励;

(2)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苏州市级应为技能状元赛)的选手;

(3)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职称并担任过市级一类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教练,从事高职、技工院校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且业绩显著的优秀教师;

(4)地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领办人;

(5)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流程

1. 采用个人自主申请和企业(或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在线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one.sipac.gov.cn);

2. 组建“金鸡湖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工作业绩和现场考察)并形成入选建议方案;

3. 人才办主任会议对建议入选方案进行审议;

4. 社会公示;

5. 入选次年起按政策兑现奖励。

 

四、提供材料

1.金鸡湖工匠申报书;

2.申报人岗位业绩材料(含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公积金缴交记录和岗位业绩材料等);

3.技术及业务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含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

4.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五、其他说明

对入选“金鸡湖工匠”的人才最高给予入选者每人30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对新购首套自住用房的,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荐单位(企业、协会组织、院校等)及个人,给予5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或培养单位,给予10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金鸡湖工匠”获得者入选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的,相应补贴按照如下执行:

1.引进人才单位补贴:金鸡湖工匠给予的引才补贴与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的引才补贴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2.个人补贴:金鸡湖工匠给予的购房补贴与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给予个人的安家补贴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热线)67068000;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2037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400-8696-086

 

附件:

1.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操作细则

2.网上申报指引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9日